危險廢物利用與危險廢物處置的區別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19/9/24 21:21:10
危險***利用與危險***處置的區別
最近有多網(wǎng)友咨詢(xún)關(guān)于危險***利用與處置兩個(gè)名詞的區別,如何清晰知道自己的***是在利用還是在處置呢?
利用方式包括:
R1作為燃料(直接燃燒除外)或以其他方式產(chǎn)生能量;
R2溶劑回收/再生(如蒸餾、萃取等);
R3再循環(huán)/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劑的有機物;
R4再循環(huán)/再利用金屬和金屬化合物;
R5再循環(huán)/再利用其他無(wú)機物;
R6再生酸或堿;
R7回收污染減除劑的組分;
R8回收催化劑組分;
R9廢油再提煉或其他廢油的再利用;
R15其他
處置方式包括:
D1填埋
D9物理化學(xué)處理(如蒸發(fā)、干燥、中和、沉淀等),不包括填埋或焚燒前的預處理,
D10焚燒,
D16其他。
其他方式:
C1水泥窯共處置
C2生產(chǎn)建筑材料
C3清洗(包裝容器)
鉻渣的利用處置方式代碼如下:
G21干法解毒
G22濕法解毒
G23燒結煉鐵
G24生產(chǎn)水泥
G29其他。
分享到: |
上一條:危險廢物調整為479種 新增117種
下一條:危險廢物的處理方法